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競賽報名簡章

2023桃園電影節「台灣獎」競賽報名簡章

2023年6月23日至8月7日

一、台灣獎說明

 

桃園電影節希冀成為台灣電影創作者的能量基石,設立「台灣獎」來支持與鼓勵台灣電影創作者,每年邀請多位國內外專業演員、製片、導演、影評人等擔任評審委員,評選出12部優秀作品,期盼為台灣電影帶出新的活力。

 

今年的台灣獎(以下稱本屆競賽)以「萌芽綻放」為徵件主題,象徵承載著希望的種子,在充滿愛的澆灌下成長萌芽,破土而出。如同各行各業的辛勤播種,在滿腔熱忱地努力耕耘後,能看見花朵的綻放並收穫甜美的果實。
 

桃園電影節期望透過業內外的影像徵募,以電影呈現創作者眼中的萌芽與綻放,期盼台灣的電影產業也能像種子一樣,萌出新芽,成長茁壯,並綻放出各具特色的花朵。

 

二、獎項

 

最佳影片:1名,頒予獎金新台幣30萬元與獎座1式。

最佳男演員獎:1名,頒予獎金新台幣20萬元與獎座1式。

最佳女演員獎:1名,頒予獎金新台幣20萬元與獎座1式。

未來之星:1名,頒予獎金新台幣10萬元與獎座1式。

評審團特別獎:1名,頒予獎金新台幣20萬元與獎座1式。

 

三、報名資格

 

  1. 報名影片須為2022/06/06後完成之作品,且未以任何版本報名過本競賽之作品。

  2. 影片類型不限,片長含演職人員表不超過120分鐘,不接受任何未完成之作品。

  3. 影片之製作單位應為在台灣有登記的法人機構、導演或製片,且具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居留證明。

  4. 影片概念須符合徵件主軸。

  5. 影片首映資格無特別限制。

  6. 專業團隊或一般民眾皆可報名。

 

四、報名須知

 

  1. 採「網路報名」。(請點此填寫報名資料)

  2. 收件時間自2023年06月23日午間12:00起,至2023年08月07日晚間23:59截止,逾期或報名資料不全者不受理評審。

  3. 報名須檢附以下資料,請於線上表單填寫:
        1) 影片基本資料、劇情簡介(中英文)、導演簡介(中英文)等。
        2) 影片線上有效觀看連結及密碼(若有),解析度建議為1920*1080或1280*720以上,並須有中文字幕;可以設置浮水印。請確認連結及密碼在入選結果公佈前保持有效,切勿更改連結路徑,以免影響評選作業。
        3) 影片演員名冊:格式以Word/ODF檔,羅列角色名稱和演員對照列表。
        4) 高解析劇照三張以上(300dpi以上)。
        5) 3分鐘內之影片預告片,HD或更高畫質,無浮水印。
        6) 報名者(單位連絡人、導演或製片)之聯繫資訊。
        7) 導演或製片之身分證或居留證正、反面掃描檔,或法人登記證明。
        8) 參賽同意書 (點此下載)

  4. 報名後不可更改影片內容。

  5. 報名者須為報名影片之導演、製片或製作單位,且為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。

  6. 報名者須詳實提供報名所需之各項資料,並確保報名影片為合法使用,無任何侵權或違法之事項。影片中若有使用他人作品、肖像、影像、圖像及聲音、音樂等,皆須自行取得智慧財產權人之授權,不得有抄襲、剽竊之情事。若因參加本屆競賽而侵犯他人權益,報名者須負全責,與主辦單位無涉。

  7. 凡報名者,視同同意本簡章規定,並須簽署參賽同意書。

  8. 若有違反本簡章之規定,如涉及智慧財產權或其它法律糾紛,經查證屬實,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與得獎資格。

 

五、評選方式

 

  1. 第一階段:初審
    初審由策展人與專業團隊組成初審小組,自報名作品中評選出入選作品12部,預計於八月底評選並公佈。

     

  2. 第二階段:決審
    決審聘請策展人或影視專家或專業團隊組成決審小組,選出「最佳影片」、「評審團特別獎」、「未來之星獎」、「最佳男演員獎」、「最佳女演員獎」。

 

六、入選及得獎影片義務與須知

 

  1. 競賽入選影片,由主辦單位贈予入選證書,並受邀參與電影節及映後座談、宣傳影片錄製、線上活動等影展相關活動。

  2. 報名者同意桃園電影節得於本屆影展現場進行拍照、錄音、錄影或以其他方式作成紀錄,並得為必要之編輯。前述所生之著作以桃園電影節為著作人。報名者有義務提供桃園電影節所需之影片(含預告片、花絮等)文字、圖片、音樂、影像等資料,入選者並應出席本屆影展相關活動。除入選影片外,報名者同意其所提供之所有資料,及前述桃園電影節所屬之著作,桃園電影節均得無償利用,利用之方式(包含但不限於影展戲院、留存典藏、影展宣傳、媒體報導、影展平台線上播放、結案存查等)、區域、期限不限,如內容含有名字、稱呼、肖像、聲音者,亦同。若本屆影展結束後,有涉及影片任何商業利益之使用,桃園電影節須取得影片版權所有者正式授權。

  3. 得獎者須依法規扣繳獎金所得稅。

  4. 所有競賽入選影片須同意無償提供桃園電影節使用於影展戲院放映,放映次數至多3次。

  5. 所有競賽得獎影片須同意無償提供桃園電影節使用於影展戲院放映,放映次數至多4次。

 

七、入選影片需求素材

 

  1. 入選影片之放映規格為DCP,請於入選通知後,自費寄達主辦單位指定地址,影片內容須與報名影片內容相同,並具中英文字幕。影展映畢後,主辦單位將於一個月內將繳交之硬體退還並將留存檔案予以銷毀。

※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依實際需要修正或另行補充。

 

八、聯絡窗口


如有任何問題,敬請聯絡桃園電影節台灣獎小組電子信箱press.tyff@gmail.com

或於上班時間(週一至週五11:00至17:00)來電洽詢桃園電影節服務專線:02-8768-1092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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